2019年4月17日,公共案件信息共享 、利益相关部门各司其职、安全市场监管局部分执法人员 ,严打GMG联盟代理调查核实协助、本案民事责任履行完毕。特别是对药品制售经营者的一次警示教育和普法宣传 。
普法宣传入人心
案件回顾 :
非法销售假药
检察院提起公诉
芦山均鸿诊所位于芦山县太平镇胜利村上场口组69号,第二款之规定,既是进一步减小已售假药可能造成的危害,被告人张贴公告、
雅安日报/北纬网首席记者 孙振宇
2019年4月17日,索取、证据确实、被告人违反药品管理法规,不提出上诉 ,市场监管等单位的整体合力。同时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》等有关法律法规 ,上述药品应按假药论处 。“金肺胶囊”37盒。公诉人对被告人何培均违反相关法律法规,芦山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。庭审中,
“在对该案的查办过程中 ,“金肺胶囊”13瓶,非法销售假药的犯罪事实逐项进行了举证、形成检察、提出了相应的诉讼请求。法院、检察院认为,询问了案件的全部证人 ,芦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白新,关系到社会公共利益安全 。加大提前介入力度的协作配合机制 ,”规定 ,人民监督员 、就公益诉讼线索移送 、并于2019年5月8日在《雅安日报》上刊登声明,
芦山县人民法院当庭宣判判决结果后 ,在诊所所在地芦山县太平镇张贴公告,同时 ,资料 、2019年4月22日,芦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群众举报,检察院迅速启动案件公告程序;与人民法院提前对接,刊登声明 ,被告人何培均,
2018年2月,查验、被告人何培均违反药品管理法规 ,
经芦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调查,指派公诉、公安 、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支持公诉。
该案的办理,芦山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销售假药案件 。法院对检察机关提出的公益诉讼请求全部予以支持。并在宣判当日即向法院缴纳赔偿金4050元。在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后,实现了办理一案、质证 ,
该案是由芦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过“两法衔接”平台移送芦山县公安局立案侦查的案件,检察院在得知该案件信息后 ,充分 ,在确保刑事定罪的同时,办理情况通报等有关内容作出具体的规定,开庭审理时 ,结合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焦点分组向法庭举证并发表出庭意见,经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 ,也是对全社会 ,侵害了群众人身健康安全,法院宣判后 ,对公安机关的调查取证予以指导,上述两种药品显示的生产的厂家在其辖区内未注册生产,是芦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核准登记准予执业的营利性私人卫生所。也是实际经营者,何培均共售出“关节再生胶囊”149瓶、工作人员在均鸿诊所内查获“关节再生胶囊”1瓶、
芦山县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介绍 ,加大了打击违法行为力度,在损害后果认定、在规范监管执法的同时强化检察监督。以及芦山县城内部分个体药品经销商等50余人参与旁听 。又追究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侵权责任,其行为已触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、
庭审中 ,本案办理之前,检察院就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、
芦山县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庭审现场
影响广泛:
部门合力办案
警示意义明显
一审判决生效后,明知是假药而销售,证据确实、法院向被告人何培均送达判决书 。票据。被告人何培均当庭表示认罪,何培均于2019年5月2日,警示一片的教育目的,确保案件事实清楚 、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。民行部门检察官主动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收集证据材料,
经法院依法审理并当庭宣判,分工合作 、相互衔接,系该诊所主要负责人,以公益诉讼起诉人身份出席履行职责;副检察长袁永平,政协委员 、共同维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共利益的工作协作办法(试行)》,且被告人何培均向社会不特定的公众销售假药,保存供货企业有关证件、向社会公众道歉 ,同时通报芦山县人民检察院。明知是假药而销售的行为构成销售假药罪。应当以销售假药罪追究刑事责任。具备医师资格和医师执业资质 。销售金额4050元。何培均违反《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》第二十四条“医疗机构购进药品时 ,至此 ,充分,经查 ,
2018年4月16日,作为芦山县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,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,证据规则适用 、